
原标题:复旦清退12名研究生 含外国留学生
复旦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办理工作中发现部分研究生存在学习年限届满未毕业或毕业的状况。依据《复旦大学学籍办理规则》第四十一条、《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办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则,2019年10月10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议对上述状况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校批字[2019]251号)。
校园经过电子邮件、电话、邮递等方法告诉学生,但仍有部分研究生无法经过上述方法送达退学决议。依照教育部第四十一号令要求,研究生院决议对上述学生选用公示方法送达退学决议书。公示期60天,自北京时间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公示期满视为送达自己。退学决议自送达之日起收效。
依据《复旦大学学籍办理规则》第五十条、《复旦大学学生申述处理法令》第十四条,学生对本处理决议不服,应当在处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递送申述申请书,并供给处理决议书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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