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上市公司高管鲍毓明被指“性侵养女”事情在言论场上掀起轩然大波。这之中不只有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思损伤的考量,也有关于此类行为科罪条件复杂性的重视。
关于性损害未成年人行为,全世界各国都通过了相关法令施行惩戒。其间,美国沿用了一般法系传统中的“法定强奸罪”(statutory rape)与一般强奸罪进行区别,让未成年的受害者能够更有用地采纳法令手法寻求维护,也能协助检察官在法庭大将此类案子的嫌犯科罪。
但由于其前史来源,美国的“法定强奸罪”带有一个巨大的缝隙:嫌犯能够终究靠与未成年受害者成婚而逃脱法令制裁。这一准则的来源和开展带有明显的年代印记,也给当下的美国法令留下了一大弊端。
什么是法定强奸罪?
美国的司法体系分为联邦法令和各州法令,法定强奸罪在联邦层面没有一致标准,更多地依赖于各州的具体规则。整体而言,法定强奸罪规则任何人与小于“赞同年纪”(age of consent)的未成年人发作性联系,皆属违法。
与一般强奸罪不同的是,法定强奸罪与两边是否赞同进行性行为、是否遭到外力逼迫无关,只需一方小于赞同年纪,即属违法。
赞同年纪与一般意义上的成年不同,指的是未成年人能给予具有法令效应的赞同的年纪,依据美国各州的法令,赞同年纪多设定在16至18岁之间。年纪是此类案子的中心元素,大部分州以青春期作为边界,依据不同区域规则,受害者处于12或13岁以下的案子定性为儿童猥亵,受害者大于这一年纪边界、小于赞同年纪的则归于法定强奸罪领域。
这一除掉赞同和外力逼迫要素,仅考虑受害者年纪的科罪标准是法定强奸罪的最大特色。在一般强奸罪中,受害者是否表明了赞同是科罪的要害。比较于成年人,未成年人在青春期阶段更简单遭到外界环境影响。在家庭和校园环境的熟人环境中,嫌犯能够容易使用本身的社会优势影响受害者,诱导受害者在其心里并不甘愿或违反伦理道德的状况下给出“赞同”。美国司法部少年司法和预防违法司于2008年所发布的调查报告数据显现,在受害者为女人法定强奸中,45%的罪犯大于21岁,针对未成年男性的罪犯则有70%大于21岁。为了尽最大或许避免在此类两边年纪和社会地位相差悬殊的状况中对赞同的有用性发作争议,法令上一致将赞同年纪以下未成年人视为不具有给出有用“赞同”的才能,避免嫌犯借此脱罪。
由于法定强奸罪首要方针是冲击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性克扣,美国各州也拟定了针对两边都是未成年人或年纪距离较小状况的相关法令。此类法令统称为“罗密欧与朱丽叶法”,得名于莎士比亚同名悲剧中15岁和13岁的男女主人公。假如年长一方与小于赞同年纪一方的年纪差较小,两边自愿的性行为一般被认为无罪。以赞同年纪是16岁的新泽西州为例,假如两边年纪差小于4岁,则与未成年人发作性联系不违法。一名22岁的成年人与一名15岁的未成年人发作性联系归于违法,但18岁的成年人和15岁的未成年人则属合法。包含乔治亚州在内的一些州则把年纪差当作削减量刑的条件,尽管不能直接使性行为彻底合法,但能够将罪名等级从重罪(felony)降至轻罪(misdemeanor)。一起,一些州也对大年纪差的违法加大了赏罚力度。在马萨诸塞州,关于嫌犯比小于12岁的受害者年长超越5岁,或比12-16岁的受害者年长超越10岁的状况,将加大判刑力度。
前史渊源与法令缝隙
法定强奸罪并非近代美国的创造,而是一个有深沉前史渊源的罪名。在以英美为代表的一般法系中,法定强奸罪的明文法令最早能够追溯到13世纪的英国,在1275年拟定的《威斯敏斯特法规》中,与任何小于12岁的女人发作性联系皆属违法。在接下来的3个世纪中,相关法令根本保持不变,在17世纪树立的美洲殖民地法令也沿用了这一规则,部分州将法定年纪定为12岁,部分则定为10岁。但此类法令的意图并非维护女人,而为了将女人作为男性的特别产业维护起来,因而法定强奸罪被归类为产业违法。如上一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布伦南所说:“由于她们的贞节被认为分外宝贵,人们感到年青女人特别需求政府维护。”相关法令要求女人是“在此次性行为前具有贞节的未婚女人”。关于未婚状况和贞节的相关言语直到1998年还仍然写在一些州的法令中。
时至今日,法定强奸罪仍然深受其婚姻相关来源的负面影响。尽管法令逐渐提高了受害者的赞同年纪,却留下了巨大的缝隙:童婚。
在美国的50个州中,38个州承受婚姻作为法定强奸罪的免责破例。即,假如嫌犯在被起诉前现已与受害者合法成婚,则这一罪名不再适用。因而,童婚成为了许多嫌犯逃脱法令制裁的手法。一名不能给出有用性答应的未成年人却能够成婚,其间的荒唐之处清楚明了。尽管大部分州的合法成婚年纪都是18岁,但在取得家长答应或法庭赞同等特别状况下,未成年人能够合法成婚,包含怀孕在内的种种状况进一步下降婚姻年纪门槛。部分州针对此类特别状况拟定了最低成婚年纪,以马萨诸塞州为例,男性最低成婚年纪是14岁,女人则是12岁。而包含加州在内的20个州对婚姻最低年纪没有明文约束。在这样的法令下,假如一名30岁的成年男性侵略了一名15岁的未成年女人,只需他们在检察官正式起诉前成婚,嫌犯就能脱节法令职责,以合法老公的名义持续他的罪过。
促进家长或法官赞同未成年女人成婚的最常见的要素之一是怀孕。保守派认为怀孕的女人应该有跟孩子的生理父亲成婚的权力,他们都认为这样的婚姻能够尽或许的避免堕胎,让孩子由一对配偶而不是独身母亲抚育。这样的思想形式造成了许多未成年女孩被逼和侵略他们的人成婚。依据美国公共电视网(PBS)的调查结果,2000到2015年之间,美国有超越20万名未成年人合法成婚,即挨近每1000个未成年人中就有6人,其间超越1000名儿童未满14岁。而依据反童婚安排Unchain At Last计算,这之中未成年女人占到85%,而77%的未成年女人的合法老公都是成年男性。计算中最年青的新娘是田纳西州的3名10岁女孩,他们的老公在成婚时分别是24、25和31岁。
女孩们不只被逼进入一段婚姻,有时乃至无法自动完毕婚姻。在未满18岁的状况下,未成年人不能实行法令职责,因而未成年的妻子和老公无法托付律师进行离婚手续。以弗罗里达州为例,当未成年人进入婚姻时,他就从爸爸妈妈的监护人联系中脱离出来,在法令上成为一名独立的成年人。假如一名女孩在14岁时成婚,她将不再受她爸爸妈妈和政府儿童部分的维护。但她并没有到达法定的赞同年纪和承当合同职责的合法职责,无法请求离婚,就这样被遗留在了法令的无人之地,进退维谷。
关于未成年人遭性损害问题,在前史的演进中,美国给出了仍存许多弊端的答案,致使在21世纪、在一个发达国家仍有童婚这一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广受斥责的现象。关于美国的“法定强奸罪”设定,无论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法”的灵活处理,仍是给童婚留下缝隙的弊端,在其他几个国家进行相关立法时能够沙里淘金地参阅,以寻觅愈加有用的解决办法,为未成年人供给全面的维护,让孩子们免于惊骇地日子。
(作者结业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前史系,学习美国法令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