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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膏火住宿费怎样收福建发文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20 14:28:25  阅读:9146 来源:自媒体作者:浦城新闻

原标题:疫情防控期间,膏火、住宿费怎样收?福建发文了!

膏火(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依照实践发作准则计收住宿费!

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赞助力度!

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乱收费!

依据教育部办理教育乱收费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要求,结合我省实践,5月18日,省教育厅、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收费办理作业的告诉》,要求各级各类校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办理有关作业。

《告诉》要求,严格执行膏火(保教费)收费规则。各地各校园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膏火(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膏火(保教费)。

关于住宿费退费作业,《告诉》清晰,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核算。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应依照实践发作准则计收住宿费,学生在校住宿时刻缺乏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核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核算;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剩余部分交还学生。

《告诉》指出,要全面落实学生赞助方针。各地各校依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赞助作业的告诉》要求,加大对患病和遭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赞助力度。

此外,《告诉》着重,要活跃做好收费方针宣扬引导作业。校园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私行增设收费项目、扩展收费规模、进步收费规范,不得违规乱收费。一起,做好收费方针咨询解说作业,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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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历: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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